凈氣型化學品組合柜常見于實驗室,在部分生產經營企業作業區(廠房、車間)內也能見到。那么,問題來了,這樣做是否符合安全規范?應該如何進行安全管理?
《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》(GB/T12801-2008)對物料在作業區的存放、化學品的儲存,分別做出了規定:
1、作業區的生產物料、產品、半成品的堆放,應用黃色或白色標記在地面上標出存放范圍,或設置支架、平臺存放,保證人員安全,通道暢通。
2、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專門的倉庫中,并應有符合規定的包裝,包裝應附有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。
3、儲存化學品,應按其特性要求存放,并設置相應的支架或箱柜,配備必要的器皿、工具和工作人員的防護用品。
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-2014)沒有提到凈氣型化學品組合柜的概念,只對廠房內設置的中間倉庫做出了規定,包括面積、耐火等級、儲存量等。
危險化學品,由于危險性大,均應存放于化學品倉庫中。生產上確有需要,應執行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的規定,在廠房或車間內設置中間倉庫。
建議:
1、重視化學品柜的安全管理,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,使之處于安全受控狀態。
2、管理工作的重點宜放在化學品儲存數量、隔離放置、安全標識、化學品標簽、柜體靜電接地、防泄漏措施、消防器材、洗眼器、防護器材、應急器材、定期巡檢、化學品領用登記等方面。